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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聘任朱晓新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报》、《瑞泰新材:关于聘任公司市场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拟聘任朱晓新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经过对朱晓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晓新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报》、《瑞泰新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 8500 万美元。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