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张静律师解答:有权。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因此,被告(增城区某镇政府)有权查处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