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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刘国祥担任原新源县联社副主任期间,对未对受托支付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尽职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被监管警告共罚款5万元。